第三节 已颁布且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反恐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行业反恐怖袭击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积极应对国际反恐形势变化切实加强反恐怖工作的通知》(黑反恐办〔20117号)精神,结合国际、国内和我省当前的社会形势,按照厅领导对水利行业反恐怖工作的部署和指示要求,现就切实加强我省水利行业反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利行业反恐工作
  随着国际、国内反恐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一些恐怖组织给予了坚决的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震慑作用。但同时一些恐怖组织也纷纷扬言要采取报复行动,我国境内东突恐怖组织和一些反动邪教人员为配合国际恐怖活动,近期又有明显异动,暴力犯罪事件时有发生,我国反恐形势非常严峻,当前反恐斗争将更加激烈。因此,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加强反恐工作对我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挑战和面临的恐怖威胁,切实增强做好反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水利行业反恐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大反恐工作力度,增强反恐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提高对反恐工作的应对和处置能力,采取积极措施,坚决杜绝我省水利行业恐怖事件的发生,坚决保证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明确重点,周密部署,全面落实水利行业反恐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评估本地区、本单位反恐工作形势,了解和掌握可能存在的恐怖威胁,明确反恐工作重点,周密部署,全面加强水利行业反恐工作。一要明确反恐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全省水利行业的反恐工作,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确保人员安全、用水安全、粮食安全大局的要求,按照厅党组提出了水利管理年部署,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为目标,要进一步加强反恐基础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水利枢纽、水库大坝、饮水工程、灌区渠首泵站等反恐重点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地日常监督和防范工作,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确保水利行业反恐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水利行业反恐安全。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反恐工作的文件,深刻认识水利反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思想上重视做好反恐准备工作,做到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增强反恐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加强日常巡查防护工作。要建立水利反恐巡查队伍,加强反恐专业培训针对水利工程险工弱段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要进行集中处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行为。四要制定应急方案和预案。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反恐工作的实际和重点目标、部位、环节,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水利反恐工作应急方案和预案,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和工作手段,选调精干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演练和训练,提高反恐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五要健全反恐工作保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专门安排落实反恐工作经费,积极组织相关物资储备,充分做好经费和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反恐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强化应对水利行业反恐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实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水利反恐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反恐工作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反恐工作机构,成立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水利反恐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实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过程掌控水利反恐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要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反恐和安全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专门领导的具体分管责任。要制定反恐工作制度,确保水利反恐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要在组织、制度、信息、人员、技术保障、应急预案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分工职责,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工作任务。要加大对各类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主动与当地政府及其反恐机构保持沟通协调和联系,全面了解社会动态,做到情报线索共享、工作超前,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对辖区内的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水利工程运行安全进行反恐工作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有重大政治和社会活动期间,要加密检查和监视管理,加强领导值班,强化值班制度,对易发生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重点单位、部位要落实领导责任,配备专人死看死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件时,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对因瞒报、漏报、迟报信息贻误处置时机的,或给社会稳定和反恐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要依法依纪问责,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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